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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导向”激发政法工作新动能

2024-01-18 作者:新街镇 孙荣、何慧、鞠巧红 浏览次数:

  近日,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以政法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政法工作承载着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任务。行走于新征程,全国政法机关应以更加清醒的认知把握整体形势,以更加有效的手段创造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为国之繁荣与民之富足提供坚实保障。

  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以人民为导向,激发自治新动能。政法工作的最终诉求是为人民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而民生问题繁杂纷冗,仅靠政法工作人员一一处理难免疏漏。因此,在法治工作的推进中,基层党组织可尝试以“自治”为基础,首先在法治建设进程中充分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潜移默化中加深民众对政法的认知与理解,并发挥民众主体作用,激发民众参与法治工作的热情。在邻里纠纷、社会治安等大事小情的调解环节,基层党组织同样可以发挥引领作用与组织作用,官方提供调节平台,鼓励民众维护自身权益,内部矛盾内部化解,逐步通过协商民主达成民众的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民主自治新局面,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

  公平公正,宽严相济,以法律为导向,激发法治新动能。各项法条裁决是非曲直,各法律是人民言行的准绳。因此,在政法工作的推进中,必须确保法律的正义公平。一要在法治教育上用心,密切开展各项法律相关的宣传活动,使民众对基础的民法典有所认知,提升对政法的敏感性。二则是要进一步完善政法条款与服务体系,确保人民群众在遇到问题时有法可依,有平台可解决。在完善的方式上则可以依托互联网平台,规范建设线上的法律咨询团队与调节队伍,帮助人民切实接收到政法工作革新对于自身的福利。而在裁决的过程中,则既要合法又要合情,宽严相济,在司法权力之外也要运行相应的监管机制,确保审理者权责统一、审理结果公正公开。

  高安保障,高质发展,以企业为导向,激发经济新动能。政法工作的核心在于维护社会的安定和谐,为人民提供企业经营的有序环境也是政法工作应尽之义。在维护企业运营的过程中,政法工作人员首先应制定相应的企业法条,为企业经营做好风险防范,消除企业治理的制度隐患;其次则应做好营商环境的优化,以法律手段打击恶意竞争,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氛围;最后则应提升版权意识,设立专业化法务团队,进一步强化对于企业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的保护手段。以政法工作的现代化革新进一步推动经济发展,为营商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让企业家得以安心创业、全力经营、良性竞争,切实以政法为民谋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