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数字时代的人权保障”学术研讨会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会议明确我国数字时代的人权保障路径必须与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相契合,为全球人权事业贡献中国智慧和力量,进而推动践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国际倡议,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不懈追求。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定不移坚持人民主体观、利益观与导向观,用心用情用力书写好数字时代人权保障的“中国答卷”,确保中国人权事业在中国式现代化的道路上行稳致远。 坚持人民“主体观”,夯实“以人为本”的信念根基。我们党自诞生以来,始终坚持将人民群众视为“根本力量”与“人权主体”,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不断团结带领依靠人民,将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同本国具体实际相结合,走出了一条以人民性为显著特征的中国人权发展道路。在当前数字化时代背景下,数字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于人们生活的各个角落,整个社会的变化日新月异,要坚持人民“主体观”,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夯实“以人为本”的信念根基,不断学习贯彻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当代中国人权观,从党的奋斗历史中充分汲取思想伟力,为做好数字时代人权保障工作拧紧思想“总开关”。 坚持人民“利益观”,扛起“为民造福”的使命担当。为民造福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我国推动人权保障事业不断向前向好发展,着力提升人权“保障指数”,归根结底其实就是在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就是在践行“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这一理念。立足数字时代,开放的互联网为大家的信息交流提供了更为便捷的平台,人民群众的需求日益多样化、个性化、综合化、互动化,要实现人民群众对数字生活的美好向往,广大党员干部必须聚焦人民切身权益,将自身岗位职责与群众的数字需求相结合,积极探索数字时代群众工作创新机制,沿着“网线”深入“一线”,了解群众利益诉求,真抓实干、久久为功,肩负“为民造福”的使命担当,从而让数字更有温度,让时代更具温情。 坚持人民“导向观”,奏响“人民至上”的法治乐章。我国人权事业不断向前发展,与法治护航密不可分。近年来,我国立法机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将人权保障视为重点任务,着力为人权发展事业夯实法治保障。当前,数字化技术的快速发展给我国人权事业造成了不可忽视的问题,社会层面的数字鸿沟、个体层面的网络谣言、企业层面的非法采集数据等都是人权保障事业难题。对此,加强数字时代数据立法工作势在必行且大有可为。要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站稳“人民至上”的根本立场,强化立法的针对性、系统性与可操作性,既要通过立法为各方主体设定行为标准,明确权利和义务,也要划定红线,强调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与处罚举措。加快推进立法工作,既是为了保护数据生产者的积极性和合法权益,更是为广大人民群众兜牢权益保障,从而不断提升全社会数字文化和数字文明水平,奏响数字时代“人民至上”的法治乐章。 人权事业永远在路上,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中国共产党人一以贯之的使命担当,更是砥砺前行的终生事业。广大党员干部需始终坚持人民主体观、利益观与导向观,坚定不移走好符合国情的中国人权发展道路,奋力书写数字时代人权保障的“中国答卷”,为国际人权事业发展贡献出中国智慧、中国方案与中国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