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国家疾控局综合司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医疗卫生机构支持托育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为我国托育服务发展提供了科学指导,为推进落实基层托育工作指明了方向。 人民是国家的根基,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对于育儿家庭来说,生育、养育、教育孩子是重中之重,但是在工作和家庭生活的双重压力下,家长的这一职责也面临很多考验,婴幼儿托育服务的需求日益旺盛。我国托育服务起步时间不长,面对家长们多元化的服务需求和对托育服务专业化的期待,要以服务质量为抓手,在服务机构的选定、服务内容的设施和服务保障上下足功夫,让托育服务成为普惠公共服务。要把婴幼儿托育服务作为基层治理工作的重点,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对于服务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以向民取计,既遵循政策要求,又结合本地实情,当好基层“大家长”。 以“幼有所育”为目标,落实好托育服务,要做好委托人、受托人、监管人三方的工作。做好“委托人”的工作,要广泛听取家长的意见,了解家长们的育儿困难,针对家长的普遍需求设置服务内容,把个性化的需求纳入考虑。保障家长在托育期间的知情权,对于涉及婴幼儿饮食、医疗、教育方面的信息进行合理公示,将托育服务送到家门口,让家长有选择空间和余地,安心地托付孩子。建立问题反馈机制,对家长反映的托育过程中的问题和工作缺陷,及时核实调整,不断完善机构的托育服务。 做实“受托人”的工作。托育服务国内市场巨大,托育服务机构众多。托育服务机构要加强自身建设,以安全性高、环境好、距离近、师资强为目标优势,合理参与市场竞争。要根据幼儿身心发育特点设置课程和看护要求,要加强与医疗卫生机构的合作,在营养饮食、疾病预防、保育看护方面对服务人员进行培训指导,提高育儿能力,以有力的医疗保障支撑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要推出价格合理的托育服务,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托育品牌,尤其是基层托育机构,必须以优质服务为先,强化社会责任感,要利用好社区资源,扩大托育服务惠及的覆盖面。 落实“监管人”的职责。我国婴幼儿托育服务行业要制定托育机构设置标准、管理标准,强化对托育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设定并落实监测评估制度。各地要加强配套扶持,让托育机构的运营成本降下来;要建立托育从业人员培养机制,加强职业道德和技能培训,规范从业标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做好引导人,出台相关政策,设立激励机制,维护市场秩序,推广成功经验。对于需要进一步规范的机构,监管部门要定期“回头看”,督促整改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