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泰兴网欢迎您!  
  •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先锋e评 > 正文

聚焦法治宣传,为乡村振兴插上“法治翅膀”

2022-12-02 作者:珊瑚镇 刘琦 浏览次数: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融入社会发展、融入日常生活。”让法治精神如水一般流淌在乡村田园的日常生活中,化作无形,但是又时时刻刻规范着人民群众的行为,润物无声,是实现“惩其未犯,防其未然”的关键。

    “法者,天下之仪也。所以决疑而明是非也,百姓所县命也。”法律规范人们的行为,是百姓生命财产的保障。因此法律的落点即是人民,在人民中广泛地形成一种法治观念,才能真正让法律成为一种有效的社会运行规则。法治观念、法治内容的宣传不应当流于形式,不是将“指标”印刷下发了事,而应当以一种“接地气”地方式向乡村群众宣传。真正深入人心的观念绝不是“填鸭式”灌输,而是一种“润物细无声”的循循善诱。以至详之法晓天下,方能使天下明知其所避。将法律知识的宣传融入到对村民群众的日常走访中,多与村民“话家常”,将法律融入案例,以生动形象的“土话”说给村民听,让他们感受到法治就在身边。

    邻里纠纷孰是孰非,利益受损不知找谁,违法不知任其扩大等等,很多法律相关的常识可能大家都有所了解,但是涉及具体内容,可能绝大部分群众难以获悉。但这些又恰恰是群众心中最“急难愁盼”的“心上事”,如果这些“小不懂”积聚成疾,也许会激发难以调和的矛盾。甚至很多基层干部对法律知识都“一问三不知”,以至于对基层矛盾束手无策。对群众常见问题对症下药,将常用法律归纳整理,让基层干部多走访群众,发挥“微网格”的基层治理作用,将矛盾与所涉法律对接,让群众知晓:“政令必行,宪禁必从”,既能化解眼前矛盾,更能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恶消于未萌,弥祸于未形”,从而实现标本兼治。通过解决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二者若不能互相支撑,则无法长久发挥善治之用。子曰:“导之以政,齐之以行,民免而无耻;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将法治融入道德建设中,才能实现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从内心深处提高,才会有力促进基层的稳定和谐发展,从而让群众自发自主将“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一种行为准则。通过将法治精神融入各项工作中,让法治意识伴随其他知识一起传达到群众心中,实现法治与德治相偕同行。

    将法治精神融入乡村治理,让乡愁留得住,农村处处善治,实现乡村治,百姓安,国家稳,以法治为车轴,让乡村驶向振兴发展的“绿色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