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求是》杂志2022年第4期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强调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意义和重要性。作为基层执法人员,应当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公正文明执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扎实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进程。 坚持依法执法原则。处罚不是目的,治理才是根本。执法人员要强化文明执法、柔性执法等意识,依法进行行政执法,引导公众自觉守法,而不是给人“以罚代管”乃至“为罚而罚”的印象。在执法过程中,应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做到程序合法,文书规范,于法有据,确保行政执法相对人的陈述权、申辩权,保障行政执法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在执法行为上,要规范执法语言和动作,用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的态度和工作方法,有效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避免违反程序、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在执法队伍建设上,执法人员要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熟读自身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深刻理解法的精神,树立法治意识、建立法治思维,提升执法队伍形象,打造一支规范、坚强、有力的执法队伍。 严格公正廉洁执法。“法度者,正之至也。”公平正义是时代的呼唤,人民的期盼,更是执法工作的价值追求。如果执法者不站在维护全社会和谐稳定的立场,公平公正执法,该处罚的不处罚或者同事不同罚,甚至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社会就会失去了最起码的公平正义,就会引发大量社会矛盾,破坏和谐稳定的良好社会环境。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因此,广大执法人员必须做到公平公正执法、廉洁执法,不搞选择性执法,不滥用自由裁量权,不收受相对人任何形式的礼品馈赠或宴请,要以自身的两袖清风和一身正气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树牢“执法为民”理念。“执法为民”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内涵。“执法为民”的涵义在于立法、执法、司法都必须以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反映广大人民的意志与愿望,体现广大人民的情感与要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当利益。因此,执法人员要从思想根源上树牢“执法为民”的理念,强化“人民至上”、“以人民为中心”的意识,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增强法律素养、提高执法水平,将执法与群众关系的矛盾向有利方向转化,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坚定不移地做社会公平正义的促进者、社会和谐稳定的维护者,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使执法真正达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广大执法人员要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坚持依法公正文明执法,积极投身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努力推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迈入新进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