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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

2022-02-21 作者:元竹镇 袁嘉成 浏览次数:

  近期,《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文章着眼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成效,分析问题和不足,坚定不移的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持之以恒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始终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法治中国建设之所以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是由历史和客观发展规律所决定的,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从一无所有,饱受饥荒和战争的折磨的过去,到衣食无忧,享受小康生活的今天。中国共产党赢得了人民的信赖和支持。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本质要求,要全面理解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明白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的道理,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 。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过程中。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始终要统筹立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一体化推进。法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的权威也在实施。有法可依是严格执法的基础,严格执法是有法可依的体现。法律的执行成就了今日社会的稳定有序,保障了国家的长治久安。严格执法,政府应伸“教育手”,对于违法人员,处罚并不是最终目的,而是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方式,避免简单粗暴等“一刀切”的执法方式。严格执法,社会应伸“监督手”,要在社会营造全民守法的良好城市环境,努力营造一流的法治社会环境,让城市的居民懂法、守法、用法,用法律保护合法权利,用法律打击违法行为。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100-1=0”,一个错案的负面影响足够以摧毁九十九个公正裁判积累的良好形象。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始终要立足中国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建设带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在法律继承与移植过程中不能生搬硬套,应充分考虑到中国的实际情况、道德习俗,立足中国国情,统筹经济、文化、社会等多角度、全方位要素,汲取中华民族法律文化,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循序渐进,久久为功,确保各项法规制度在中国行得通、行的好。同时也要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突出问题与法治建设的薄弱环节,运用法律手段有效解决现实存在的问题,做到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切实增强法治中国建设的时代性、针对性、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