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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东耍花招形成“连环套”

2011-12-27 来源:解放日报 浏览次数:

  租约到期,某服务公司要求孙某归还2000平方米的租赁场所,却发现孙某将场地转租,住了150多名外来务工人员。面对盘根错节的利益关系,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没有强制执行,而是从“谈心”入手,最终圆满结案。

  2009年2月,沪铁水电某服务公司将本市宝山区铁路某水所内房屋和空闲场地近2000平方米出租给被告孙某用于经营。合同到期后,服务公司要求收回租赁单位房屋和场地,孙某同意并签订了相关协议,但是迟迟没有动静。服务公司诉至法院,经调解,双方约定今年5月底交付场地,但孙某再次爽约。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法官决定实地走一遭,结果大吃一惊:租赁房屋及场地内住了150多名外来务工人员,电线乱拉,液化气罐随意摆放,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原来,被告孙某在法院审理期间隐瞒了已将该处场所转租给张某的事实,而张某又将该场所分隔成小间出租给了50余户逾150名外来人员居住。这些外来人员纷纷表示,周围居民楼租金较高,他们住不起,都不愿搬离。同时,孙某与张某之间尚有经济纠纷没有解决。法官在走访时,张某情绪激烈:“如果经济纠纷不解决,我们坚决不搬。”

  法官意识到,孙某迟迟不交还房屋和场地,隐瞒转租事实,有试图借法院强制执行达到逼退次承租人张某、逃避责任的目的。如果法院简单强制执行,既不利于保护次承租人利益,又容易引发暂住在内的外来人员群体的对立情绪。

  经过多次研究,上铁法院从孙某与张某间的经济纠纷入手,向张某耐心释明法律,指明解决问题的几种途径,取得张某信任。法院又传唤孙某,对其错误行为进行批评,释明了追究其错误行为的法律规定,要求限期筹款,切实解决与张某之间的经济纠纷。随后,执行法官又与北郊站铁路派出所联手,反复与张某谈心,最终促使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明确次承租人张某安置暂住人员和安全撤离的责任,并确定了分步撤离的时间节点。

  法院执行人员按照确定的责任和时间节点,多次突击检查暂住人员的安置和撤离工作进度。9月20日,暂住人员安全撤离。近日,在执行人员和北郊站派出所的监督下,孙某将系争房屋场地移交给原告,该案顺利执结。(记者 陈琼珂 通讯员 尚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