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2011-08-16
来源:泰州住房公积金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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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各分中心、管理部,各住房公积金业务受托银行: 根据2011年7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建金[2011]94号)精神,现对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从2011年7月7日起,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现行的2.85%调整为3.10%。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保持不变。 二、从2011年7月7日起,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0个百分点,从4.70%调整为4.90%;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从4.20%调整为4.45%。 三、2011年7月7日起发放的贷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通知规定的新利率。2011年7月7日前发放的未到期贷款,从2012年1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通知规定的新利率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七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