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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地方可发企业债建保障房

2011-06-23 来源:南方日报 浏览次数:

    南方日报讯 (记者/卢轶)记者最新获悉,发改委制定的《关于利用债券融资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已下发到地方政府,明确允许投融资平台公司申请发行企业债券筹措资金。业内分析,这意味着保障房建设专项融资的瓶颈已经突破,三季度保障房融资、投资和建设会实实在在提速,房地产调控也会步入一个崭新时代。

    《通知》称,企业债券具有期限长、利率低的优势,是保障性住房项目市场融资的较好工具。为完成“十二五”规划提出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各地按《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进行规范后继续保留的投融资平台公司申请发行企业债券,募集资金应优先用于各地保障性住房建设。

    《通知》要求,只有在满足当地保障性住房建设融资需求后,投融资平台公司才能发行企业债券用于其他项目的建设。符合条件的其他企业,也可以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进行保障性住房项目融资。

    《通知》称,为了及时满足保障性住房项目的融资需求,优先办理相关企业债核准手续。

    业内人士认为,融资的开闸是确保保障房建设任务完成的关键,在其直接作用和带动下,下半年保障房投资将全国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