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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限购令”签订的购房合同如何处理?

2011-02-18 来源:新华网 浏览次数:

    新华网南宁2月17日电(记者张乐)全国各大中城市近期纷纷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其中一项重要的措施便是对住房进行“限购”。买卖双方违反“限购令”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办理房地产登记,也就是拿不到房产证,这时已经签订的购房合同该如何处理呢?

    上海星瀚律师事务所主任、房地产律师卫新表示,若购房合同是在“限购令”颁布前签订的,则“限购令”属于法律上规定的“情势变更”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合同双方可解除合同,并且都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买方已经支付购房款的,卖方应退还款项。若购房合同是在“限购令”颁布后签订的,合同双方又都是“明知故犯”,则合同无效,不能履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合同方,还将面临行政法规的处罚。“若卖方不知情,买方未说明自己已属于限购人群,则买方还很可能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赔偿责任。”卫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