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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已购公房”注意事项

2010-11-22 来源:参考消息·北京参考 浏览次数:

    问:标准价房改房可选择补交费用的方式怎么样?

    答:按照现行规定,标准价房改房可选择两种补交费用的方式:

    (1)产权人在按规定缴纳税费并扣除按当年房改成本价6%计算的价款后,收入全部归产权人个人所有。买受人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时按照当年房改成本价的1%补交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

    (2)产权人也可以向房屋所在区、县国土房管局交易管理部门申请按当年房改成本价的6%补交房价款后,按照房改成本价的有关政策上市出售,即与成本价房改房的交易方式一样。

    问:按成本价购买、按标准价(优惠价)购买的已购公房,谁更有价格优势?

    答:按成本价、标准价(优惠价)购买的已购公房,在交易时,营业税、个税、契税、印花税等都是完全一致的,唯一的税费不同,体现在补交的土地向出让金上。按成本价购买的公房,交易时只需补交15.6元×建筑面积(1560元×建筑面积×1%)的土地出让金,而按标准价(优惠价)购买的公房,交易时需要补交15.6元×建筑面积×6%(1560元×建筑面积×6%)的土地出让金。所以,按成本价购买的公房,交易时价格更有优势。例如:一个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价值260万元的房屋。如果此房是成本价已购公房,交易时的土地出让金只需交纳:15.6元×100=1560元;如果此房是标准价(优惠价)已购公房,交易时需缴纳土地出让金:15.6元×100×6=9360元,后者是前者的6倍。

    问:请给购房者一些签约前的建议?

    答:首先需了解产权可靠性。确认产权的房主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人,可到房管部门查询产权证的真实性,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允许转卖并了解房屋的性质。一定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同意出让,因为大部分公房进行房改时原单位都保留优先回购权,并了解是否已经按成本价补足分摊费用。其次确认登记的面积、使用期限。产权证上一般标明的是建筑面积、户型、土地使用期限、是否已补分摊。央产交易时还要注意房产面积是否存在超标情况,如果超标,原业主是否已补交超标款。此外,还要注意原业主夫妻双方是否带房产证、身份证原件去房改办申请上市。(记者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