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给亲属需缴纳3%契税
2010-11-05
来源:京华时报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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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陈女士反映:我亲姐姐打算把她的一处房产赠与我,需要办理更名过户,请问这种情况需要缴多少税,办理哪些手续?
回复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便民服务热线工作人员表示,房屋赠与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登记人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4.赠与协议公证书原件,或赠与公证书和接受赠与的书面文件原件;5.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7.已购公有住房赠与的,提交补交土地收益证明及补交房屋差价证明;8.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5年的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赠与的,提交补交土地收益证明;9.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地产);10.整宗划拨用地或整栋楼房占用划拨土地的,提供划拨土地批准文件。 房屋继承还需提交继承权公证书原件,或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或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具体事宜可咨询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管理部门。 回复二:北京市地方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工作人员表示,办理房屋赠与的纳税额,按该套房屋目前房价的最低指导价的3%交纳契税。房屋赠与需要提交赠与协议公证书原件,或赠与公证书和接受赠与的书面文件原件、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双方身份证明,到房屋所在地的地税局契税大厅办理纳税手续。(作者:史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