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置业中"缩水"现象屡现 缩水的不仅是面积
如今,在买房置业中“缩水”现象屡见不鲜。房屋面积缩水被广大购房者所注意熟悉,但规划、配套、年限、层高等方面也可能出现缩水现象。产生缩水现象的原因之一是购房者对于购房合同了解得不够全面,有的“缩水”会让购房者在经济上蒙受损失,但目前一些购房者对这些问题却浑然不知。业内专家建议,购房时一定选择品牌开发商,以避免落入“缩水”陷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面积缩水 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都要在合同中约定 张先生预购了一套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建筑面积为102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81平方米。还约定如果产权登记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发生误差,比例绝对值低于3%时据实结算,超过3%时,买家可退房。交房后,张先生委托某房产测绘单位重新测量,发现总面积与约定一致,但套内建筑面积比合同约定少了4%。张先生要求退房,但开发商认为不存在违约。 专家点评: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建筑面积与约定面积不符时,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误差比例在3%以内的双方据实结算,若超过3%买房人可要求退房并主张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专家提醒说,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约定细节。因此建议买受人在签合同时,要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都作约定。 规划缩水 细化补充条款防止规划“变样” 李先生到某楼盘售楼处,售楼小姐指着模型介绍了该楼盘的宏伟规划,还重点介绍了一期和二期之间的一处景观。签约时,尽管李先生看到样本合同中“广告宣传内容仅供参考”字样,但看到附件中有一期和二期的规划图,就放心买下了一套一期的房子。入住后不久,随着二期建设的推进,他和其他业主发现这处景观竟然变成了一幢楼房。于是,李先生与小区百余名业主共同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将其恢复原状,但既成事实的东西无法改动。 专家点评:部分开发商会把一期后面的规划描绘到楼书中,并就后期规划在合同中约定免责条款,或约定特别轻的违约责任,以获取较小的违约成本与小区规划变更间的差额利益。专家提醒说,把开发商的规划作为补充条款写入合同,建议买房人先查明开发商是否已取得了后面地块的开发权,再查明小区规划是否已经过规划部门的审批;也可要求开发商把这个规划作为补充条款写入合同,并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较高违约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