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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贷款须符合哪些条件?

2010-02-22 来源:泰兴网 浏览次数:
    1.连续足额6个月缴存住房公积金;
    2.具有本市市域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购买住房的,需签订有效的购房合同,用自有资金支付占购房总额30%以上首期付款;建造、翻建或大修住房的,需提供有关批准文件、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
    5.同意提供贷款委托人认可的贷款担保;
    6.借款人家庭未办理或已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7.以共有房产申请贷款的,其房屋共有权人须为借款人配偶或借款人直系血亲;
    8.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