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符合规定的提取条件,按下列程序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1.职工本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3.职工本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和证明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4.职工本人到银行办理提款或转账手续。 5.特别提示 (1)实行账户托管的职工或单位破产、解散、撤销的职工本人可随带证明材料,到公积金中心直接办理提取手续。 (2)职工符合提取条件,申请提取个人账户内存储余额时,单位不为职工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的,职工可以随带规定的证明材料,可直接向公积金中心提出提取申请,经公积金中心调查核实,符合提取条件的,直接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