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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公积金的范围是什么?

2010-02-22 来源:泰兴网 浏览次数: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本息余额(即销户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
    4.出国、出境定居的;
    5.异地调动并户口迁出本市,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6.非本市户籍的合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