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泰兴网欢迎您!  
  •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 > 房产 > 房产信息 > 正文

职工在哪些情形下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

2010-02-22 来源:泰兴网 浏览次数:
  职工离、退休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时;出国、出境定居时;异地调动并户口迁出本市时;外地户籍、农民合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时;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理自住住房时;职工在到期还清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时;职工在用于一次性提前还清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