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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公积金政策三大调整

2009-12-31 来源:泰兴网 浏览次数:
    岁末已至,买房的市民都在观望,明年房市政策有什么新变化。12月30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2010年1月1日起,我市将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贷款、提取政策,对申请二次及二次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将有所收紧。

    刚刚出台的公积金新政主要有三大调整,具体内容包括:

    一、调整首付款比例。停止执行“购买首套自住房的首付比例由30%下调为20%,申请二次以上含二次公积金贷款比例由40%降为30%”的政策,恢复为“购买首套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为30%,申请二次以上含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为40%”。

    二、调整贷款额度。停止执行“借款人夫妻双方只有一人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由20万元调高到25万元”的政策,调整为“借款人夫妻双方只有一人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为20万元,夫妻双方都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为25万元,申请公积金二次房贷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15万元”。

    三、调整提取政策。停止执行“对于个人购买住房,可以提取使用直系亲属公积金”的政策,调整为“个人购买住房,只可以提取本人、配偶及其他产权共有人的公积金,不可以提取直系亲属的公积金”。

    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泰兴分中心副主任梅秋明介绍,新政策的调整,一是缓解住房公积金资金紧张状况,确保资金安全和贷款有序发放。二是遏止炒房。在这里要提醒炒房者,在房价已处于高位的今天,应该理性看待房地产市场。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公积金政策的调整将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投资型需求,对于稳定房市,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