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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新政 服务为民

2014-12-08 浏览次数:
  为加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发展,本月,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为刚需购房职工提供最大化的便利。

  新政策将双职工贷款额度的最高上限调整为45万元。其中,已结清首次贷款,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家庭可视作首套房,取消贷款利率上浮和首付款达总房价50%的硬性要求。另外,对于夫妻一方在本市缴纳公积金,配偶在异地缴纳公积金,或配偶为现役军人的职工,只要提供相关的有效证明,即可享受最高45万的可贷额度。

  随着政策的调整,中心业务量明显增大,日均受理业务量比调整前增长44%,为适应业务量的增大,中心要求窗口工作人员更加细致、耐心,坚持“业务精,速度快,服务好”的标准,让职工高兴而来,满意而归。同时,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加班加点,确保业务量增加,审批时间不延,严格按服务承诺办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