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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公积金暂不实行按月计提还贷

2009-04-16 来源:新华日报 浏览次数:
    新华报业网讯 “扬州和周边地区不少城市的住房公积金都可以每月提取用于还贷,减轻贷款人的还贷压力,我们泰州怎么不实行呀?”近日,不少市民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还贷方式表示质疑。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由于我市购房市场火爆,目前住房公积金的放贷量已超过归集量,我市现没有财力实现公积金按月计提还贷。   

    据了解,近年来,为了减轻购房者的还贷压力,我省苏州、南通、扬州等地先后实行公积金可以每月提取用于还贷,这样可以解决职工“一方面缴存公积金,另一方面又得另拿一笔钱去还公积金月供”的难题。而我市住房公积金实行的是每年集中提取一次。   

    “我们也接到不少市民的电话,询问公积金是否可以每月提取还贷。那种还款方式确实可以减轻贷款人的压力,但是我市今年住房公积金的放贷量已超过归集量,公积金中心没有财力让大家每月提取。”昨天,市公积金中心副主任顾育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顾育放给记者看了市直单位公积金放贷和归集的实时报表。至14日下午2点17分,我市公积金归集8.28亿元,而放贷量达8.44亿元。“中心根本没有余钱。为了保证资金供给,尽全力支持市民买房,我们不得不从周边地区拆借资金来保证市民提取。”   

    他表示,公积金使用本来是互助性的,只要交存超过一年的职工都可以申请贷款,有的年轻职工公积金才交了几千块钱就能贷到30万,这些钱都是大盘子里的,如果再实行按月计提,哪来资金保证其他职工的借贷呢?“所以请媒体帮我们向广大市民做个解释,希望大家能够谅解。”   记者  熊珠琴  通讯员  殷爱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