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新系统试运行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3-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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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各分中心、管理部,各承办银行: 经研究,新系统于2013年12月继续试运行。现就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 1.从12月1日至12月31日,仍然维持目前新老系统并行的模式,所有业务数据以老系统为准。 2.各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在每天下午提前1小时左右中止业务受理,集中力量将老系统业务同步录入新系统,确保新老系统业务办理笔数完全一致。 3.如新系统在业务办理中出现问题,各部门须及时联系软件工程师解决,不得将问题遗留至次日。 4.请综合科、各分中心、管理部将本通知及时传达到每个工作人员、承办银行所有业务办理人员,并将提前中止办理业务在服务窗口公告职工。 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