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朱莉萍问:我预定了一间二手房,是使用权的,因我们要贷款,中介说可以让卖方转成产权,但由我们支付费用,我们以为是惯例,所以同意了,但没说定费用,他说要去办理了才知道,口头上说大概2万左右,后来他又说要3万,但卖方用了老人的工龄,2万多也差不多,但要我们弥补该老人的损失,另加5千元,我们想咨询,这种方式是否有法可依,谢谢。
李律师答:从您所说的情况中,该房屋应属于尚未取得产权的公房。要上市进行销售势必要先取得产权,即先向该房屋的原产权单位购买该房屋再转让给您。而出卖方向产权购买该房屋的价款,即您所述的转产权的费用应由出卖方自己承担,如出卖方自己承担有困难,也可由买受人先行承担,但该费用应从您购买该房屋的价款中予以扣除。但如出卖人与买受人双方约定都由买受人承担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