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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教育局财政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进一步落实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2007-02-08 来源:泰兴网 浏览次数:

泰政办发[2005]154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教育局、财政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进一步落实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教育系统落实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各市(区)政府要结合2006年教育预算安排,在近期内召集教育、财政、公积金管理等部门专题研究教师公积金问题,确保在全市所有学校全面落实住房公积金政策。
    二、认真分析,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公积金缴交方案。凡是未实现教育系统住房公积金制度全覆盖的市(区),财政、教育和公积金管理部门要加强协调,抓好对接,在摸清公积金缴交现状的基础上,本着既要兑现政策,又要切实可行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制定缴交方案,并将其纳入2006年教育事业费预算。
    三、加强督查,确保在2006年解决全市教师的住房公积金缴交问题,市教育局、财政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密切配合,加强对各市(区)教育系统落实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指导。市政府将在今年预算编制期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督促有关市(区)将教师住房公积金纳入2006年度财政预算。同时,要重视民办学校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落实,督促其缴交住房公积金,真正让住房公积金政策惠及全体教师。
    特此通知。
泰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进一步落实住房公积金翩度的意见
(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05年9月 )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所有机关事业单位都应按时足额为取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据统计,我市现有中小学535所,教职员工40266人。经过有关部门近两年的努力,目前部分市(区)已经实现了公办学校教师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全覆盖。全市已经建立公积金制度的学校达195所,占学校总数的36%;正常缴纳公积金的教师人数达20861人,占教师总人数的51%。但金市仍有近一半的教师来落实公积金制度,享受不到公积金政策的优惠,不少教师对此意见很大。当前,正值各地编制2006年度财政预算的关键时刻,为尽快将教育系统的住房公积金纳入财政预算,切实解决教师的住房公.积金问题,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宣传,提高对贯彻落实公积金制度重要性的认识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对建立公积金制度的目的、意义、操作规程、以及缴交单位和职工的权利义务、法律责任等都作了明确规定,是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基础行政法规-。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积金管理部门要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各中小学负责入学习《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泰政发[2004]59号文件等法律、政策,宣传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重要意义,使教育系统各级干部和广大教职工认识到,全面落实住房公积金制度是维护教职二合法权益的法定义务,是改善和提高教师住房条件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教师队伍稳定,推动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二、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将全市教育系统住房公积金制度落实到位
    一是要摸清基本情况。各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公积金管理部门,对本市中小学校建立公积金制度的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排查,弄清未建立公积金制度的学校总数、教师人数。对已建立公积金制度,但公积金缴交不正常的单位也要摸清情况,分析原因,督促其正常缴存。
    二是要明确缴交比例和基数。根据省建设厅、财政厅有关通知精神,我省目前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和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各为10%,缴交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的月平均二资收入(工资总额)。各市(区)公积金管理部门要会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未建立公积金制度的学校、教师的公积金缴交额测算工作,并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将英编入2006年度教育事业费预算。
    三是要落实财政预算。最近,省建设厅、财政厅、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联合下发了《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苏建金管[2005] 298号),强调“所有市、县由财政列支的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必须列入当地政府财政预算。”各市(区)财政部门要在安排2006年预算时。将中小学校应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安排到位。
    四是要加强监督检查。市财政、教育和公积金管理部门将加大对各市(区)教育系统建立公积金制度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在今年预算编制期间,开展教师住房公积金专项检查,促进各市(区)尽快将教育系统住房公积金制度落实至到位,切实维护广大教师的合法权益。
    三、加大执法力度,高度重视并切买做好民办学校建立公积金制度的工作
    目前全市共有民办中小学14所,教师1300人,其中仅有1所民办中学为80名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各地要将民办学校建立公积金制度列入议事日程,加大督查力度。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密切配合,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催缴方案,力争明年上半年在全市所有民办学校奎面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对于法制观念淡薄、拒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民办学校,要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在所有学校落实位房公积金制度,使全体教师都享受到住房公积金政策的优惠。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