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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江苏省第十二届、泰州市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通知

2012-05-15 浏览次数:

 

泰社联〔20126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一区四园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市直单位:

江苏省第十二届、泰州市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已经开展,现将评奖《申报须知》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好申报工作。

 

2012511


 

江苏省第十二届、泰州市第八届

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须知

 

一、申报时间

江苏省第十二届、泰州市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评奖申报必须先进行网络申报,然后再报送纸质材料。

网络申报时间:201259953117

纸质材料申报时间:201261615

二、申报范围

1.本市作者自20101120111231期间发表(出版)或完成的成果。包括:

公开成果——在有统一刊号(ISSNISBNCN)的报刊发表、出版社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性的著作、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注释本、点校本、汇校本)、地方志、年鉴、普及读物、论文等;在港、澳、台地区或国外公开发表、出版的上述成果。

内部成果——未公开发表或不宜公开发表的且被党委政府和党政机关采纳的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须附有采纳应用的相关材料)。

2.少数申报参评成果的发表(出版)时间可放宽到本届评奖时间段的前三年(20071120091231),但申报时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①上届评奖未申报;②得到学术界高度评价并产生重大影响(附有关材料);③由三位同行专家(具有相关学科正高职称)推荐(附推荐文字材料)。

3.所有申报参评的成果均为中文。

4.所有申报参评的成果,申报人须作出著作权权利归属书面承诺。对著作权存在争议的成果,还须提供具有著作权法律效力的文字证明材料。

5.一个作者最多可申报参评2项成果。申报人须是该成果的第一或第二作者,公开成果以版权页为准,内部成果须是课题负责人或首席专家。

6.再版的成果必须有30%以上内容为修订、增补的方可申报参评(须有证明材料)。

7.“丛书”一般以单本申报参评。

8.系列论文可以申报参评,但必须标题(或副标题)相同、发表刊物相同、主要作者相同。个人论文集可以申报参评。

9.集体编著的教材、集体论文集不予申报参评。

10.已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再接受申报参评。

三、申报参评成果分类

申报参评成果分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学,语言学,文学,艺术学,历史学,法学,教育学,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新闻传播学,图书情报与文献学和决策咨询等15个学科评审组,申报人应根据其成果内容,对照省社科奖申报平台的各评审组学科分类,自行作出准确选择。

所有翻译类成果一律选择语言学组申报参评。

所有内部成果一律选择决策咨询组申报参评。

四、申报流程

1.申报者进入江苏社科网(http://www.js-sklgn)省社科评奖平台,按平台提示进行网上申报(请仔细阅读网上申报操作指南)。

2.下载并打印《江苏省第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网络评奖申报系统自动生成)一式两份。

3.申报者报送以下材料:申报表一式两份(签署著作权承诺,加盖单位公章)、成果原件1份和电子版(译著须附外文原版书一章)、复制件1份及有关该项成果的评价材料2份。(报送的成果无论获奖与否,均不退回)。

五、接受申报单位

泰兴市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市行政中心1103室),电话:87766228,电子信箱:txbyq@126m,联系人:卜用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