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政办发[2007]3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局(公司)、直属单位: 《泰兴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工资支付担保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泰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00七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