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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城乡居民 养老金 标准上调

2012-02-24 来源:泰州日报 浏览次数:

  (记者 陆婧 通讯员 李琴)2月20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发文,明确从2012年1月起,调整市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此举将惠及主城区2.1万人。

  据了解,本次调整对象为参加市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在2011年12月31日以前已领取养老金的人员。

  市人社局农保中心负责人介绍,市委《关于实施2012年市区改善民生10件实事的通知》要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提高8%以上”。结合市区近年来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内在要求,以此次调整前各人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为基准,按10%的增长幅度调增养老金。

  此次调整体现了多缴多得、少缴少得、不缴不得的政策导向,有利于调动广大参保缴费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