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人才[2006]3号
各乡镇,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加强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好泰州市“311工程”培养对象的考核与选拔工作,现将《关于实施泰州市“31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的意见》(泰人才[2006]2号)转发给你们,希认真学习文件,抓好贯彻落实。
泰兴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0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