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工业立市、科技强市、园区兴市、创建美市”工作思路,决定用三年(2006-2008年)时间确保创建各项工作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现结合我市实际,并参照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有关标准,制定泰兴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创建为民”为宗旨,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提高市民生活质量为目标,坚持集中领导,统一指挥,条块结合,标本兼治,着力在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服务全市经济建设,提升城市品位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确保创建各项工作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为实现我市“五年总量翻番,八年全面小康”的奋斗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爱卫组织管理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制定爱国卫生工作规范性文件,健全爱国卫生组织网络,强化组织领导,做到每年有计划、有部署、有总结,并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动员和组织市区各部门、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和创建卫生城市活动,努力提升金市卫生工作水平,确保群众对全市卫生状况满意率≥90%。 (二)健康教育方面。加强市区健康教育机构建设,做到人员、设备、经费和任务落实;抓好街道(社区)、学校、医院、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健康教育工作,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健康防病和行业卫生管理知识;加大培训和考核力度,保证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等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加强控烟宣传和监督,公共场所设有禁止吸烟标志,依法清理城市建成区内烟草广告。 (三)市容环境方面。加快江平路城区段、如泰运河以北地区、市区河道以及停车场改造建设的步伐,进一步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加快实施城市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粪便排放站等重点工程建设,确保城市污水处理率≥80%,城市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85%;加快市区垃圾中转站、公厕建设步伐,确保环卫设施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管理规范;配足环卫专用机械车辆,确保机械化清扫或高压冲水率≥20%;加快城市绿化建设步伐,确保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绿地率≥31%,人均绿地面积≥7.5平方米。 组织开展市区经营秩序、交通秩序、户外广告、违法建设、集贸市场、施工工地、店容店貌、环境卫生以及城中村、城市出入口通道十大整治,并落实长效管理;全面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扎实推进门前“三包”管理工作;加强对市区道路、桥梁、路灯的养护管理,确保市政公用设施完好,路灯亮灯率≥98%;切实加强市区河道整治和管理,确保河道卫生畅通,岸坡整洁优美。 (四)环境保护方面。确保全年API指数<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比例≥85%,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烟尘控制区覆盖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噪声平均值等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杜绝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发生。 (五)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方面。认真贯彻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加强对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厅、小歌舞厅、小旅馆、小网吧等“五小”行业卫生管理,各经营单位有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有专(兼)职卫生管理员,从业人员有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五病”调离率100%;各公共场所室内外环境整洁,清洗、消毒、通风等各项卫生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加强自来水监测和管理,重点加强居民区二次供水的监管,保证自来水水质符合《城市供水水质标准》。 (六)食品卫生方面。认真贯彻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健全我市食品卫生管理的各项制度,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紧急预案、报告体系;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确保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设备、设施及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符合相应卫生要求;加强生猪屠宰管理,实行定点屠宰,保证无注水肉、病畜肉上市。逐步开展牛、羊、禽类定点屠宰,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七)传染病防治方面。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建立健全各级医疗机构,实行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制度,做到报告及时、处理规范,确保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率、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安全注射率、流动人口儿童建卡、建证率均达到有关标准,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无院内感染引起的重大疫情或导致的死亡事故发生。加大无偿献血的宣传力度,保证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禁止有偿献血。 (八)除“四害”方面。全面发动市区各部门、单位、居民住户大力开展除“四害”活动,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完善环境治理措施,全面建设“四害”防制设施,加强孳生地的整治和管理,从源头上扼制“四害”的孳生。通过综合防制,鼠、蚊、蝇、蟑螂等病媒体生物得到有效控制。 (九)社区和单位卫生方面。组织和发动市区各部门、单位和广大市民群众全面抓好市区各部门、单位、居民区、住宅小区、背街小巷的卫生整治和管理,定期开展卫生评比竞赛活动,确保部门、单位、居民住户室内外等地环境卫生整洁;开展城区禁养家禽家畜专项整治,制定《市区宠物饲养管理办法》,加强宠物管理,严格控制市区宠物饲养数量。 (十)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方面。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有卫生保洁制度,有卫生保洁人员,有卫生宣传专栏,提高村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开展露天粪坑、简易厕所的专项整治,露天粪坑必须改造成三格式无害化密闭处理的粪池;建设污水排放设施,增加垃圾桶、公厕等设施;加快城中村道路改建步伐,集中整治村内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问题;加强对饲养畜禽的管理,确保建成区外延200米范围内卫生状况符合有关规定。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筹备阶段(2006年7月-2006年10月) 1、调整充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创卫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创卫的日常工作。 2、制定《泰兴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目标分解表》,分解创卫工作任务,明确相关部门、单位、乡镇的职责。 3、制定《泰兴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 4、召开创卫领导小组成员会议,讨论确定《泰兴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和《泰兴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目标分解表》。 5、召开全市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新一轮创建工作。 6、各部门、单位、乡镇组建创卫领导班子,制定创建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报市创卫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10月-2007年12月) 1、制定我市创卫工作技术方案,广泛征求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提请市创卫领导小组讨论。 2、请省爱卫办对我市创卫工作技术方案组织专家评审。 3、抽调各有关部门、单位专职人员,组建创卫各工作小组,负责创建工作和创卫资料的收集整理。 4、组织开展创卫相关知识竞赛活动。 5、组织市级机关各部门参与创卫活动。将创卫的薄弱区域分成相应的责任段,由机关各部门包干相应地段创卫工作任务。 6、各有关部门、单位、乡镇对照《泰兴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和《泰兴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目标分解表》,组织实施本部门、单位、乡镇的创建工作,并定期向市创卫领导小组报告创建工作进展情况。 7、市创卫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创建工作会议,听取各有关部门、单位、乡镇创建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创建工作任务。 8、各有关部门、单位、乡镇对照创建标准,组织各种形式的自查,推动创建工作进程。 9、抓好除害达标工作,获取创卫的首张门票。 10、做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的达标验收。 11、市创卫领导小组组织对创卫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12、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期视察创卫工作。 13、市创卫领导小组组织市四套班子负责人对创卫工作进行拉网式模拟检查。 14、邀请省爱卫办专家对我市创卫工作进行现场指导。 15、根据省爱卫办专家的指导意见,各有关部门、单位、乡镇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集中限期整改,确保创卫各项工作基本达标。 (三)组织验收阶段(2008年元月-2008年10月) 1、召开创建再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创卫迎检准备工作。 2、做好创卫资料、创卫申报等各项准备工作。 3、市创卫领导小组组织市四套班子负责人对创卫工作进行全面验收。 4、拟定长效管理工作措施,巩固创建成果,为创建调研、考核奠定坚实的基础。 5、召开创建总结表彰大会,总结三年的创卫工作。 四、工作措施 1、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增强创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市委、市政府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实现“五年总量翻番,八年全面小康”目标、加快城市化进程的需要,是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切实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体现。全市上下思想上必须与市委、市政府保持一致,自觉纠正与已无关的错误观念,克服厌烦情绪,消除畏难情绪和侥幸心理等等,切实把创卫工作列为各部门、单位和有关乡镇的头等大事,吃透标准,面对现状,强化责任,落实措施,形成“全党动员,全民动手,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而努力奋斗”的创卫氛围。 2、健全组织,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创卫工作的深入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是一项事关全社会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城市的各行各业、家家户户,且标准高、考核严,各部门、单位和有关乡镇要建立健全组织网络,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负总责,分管领导要专司其职抓创建,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创卫责任体系。要对照创卫工作目标,制定创卫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层层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一步一个脚印地抓突破、抓落实,不厌其烦地抓巩固。 3、依法行政,综合执法,加快推进创卫工作进程。对照创卫目标,分析泰兴市情,差距很大。要实现创卫目标,必须打破常规,以超常的手段和措施强行入轨,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各部门、单位和有关乡镇要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环境保护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城市规划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及我市相关的地方性规章的要求,坚持严管重罚,从严规范行业和居民个人行为。相关执法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形成执法合力,集中力量解决创建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确保创卫目标的实现。 4、建章立制,强化考核,确保创卫目标的实现。进一步建立健全创卫工作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加大对各部门、单位和有关乡镇参与创卫和完成创卫任务的督查考核力度。督查考核情况列入部门、单位和有关乡镇年终双文明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年终评先评优、干部的选拔任用紧密挂钩,并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执行。市级机关党委、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要直接参与,全程监督,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创卫工作任务。 5、广泛宣传,强化教育,提高全民的卫生意识和参与意识。强化对市民的宣传教育是创卫工作的治本之策。要广泛宣传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目的和意义、创卫工作方案和计划安排,使创卫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形成人人支持、理解创卫,个个积极参与创卫的良好氛围。要结合泰兴实际,强化全民教育,引导市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遵守市民“十不准”规定。市宣传部门、各新闻媒体、各街道(社区)要充分发挥专业机构和社会力量的作用,系统筹划,精心组织,持之以恒地开展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全民教育活动,使广大群众在城市生活中学习,在创卫实践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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