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兴市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泰政办发〔2011〕10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 《泰兴市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泰兴市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启动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第二批试点工作的通知》(人口科技[2011]18号)和《江苏省人口计生委、财政厅关于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苏人口计生委[2010]7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目标 探索建立有效运行机制,让每对计划怀孕夫妇都能享受到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逐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一)市乡两级政府更加重视预防出生缺陷工作,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探索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通过专项检查项目,确保全市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科学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引导计划怀孕夫妇不断增强参加检查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到市站进行免费优生健康检查率达到90%以上。 (三)建立村、乡、市三级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转诊体系,形成工作规范和工作流程。 二、服务内容 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包括健康教育、健康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四项内容。 (一)健康教育 采用讲座、发放健康教育资料、入户访谈、个体询问等方式,结合孕前危险因素自查结果,向准备怀孕夫妇宣传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重要性,介绍检查内容及流程,传播优生科学知识,提供健康教育服务。 (二)健康检查 向准备怀孕夫妇提供孕前危险因素医学检查(包括体格检查、生殖系统检查、实验室检查和影像检查等),了解其基本健康状况,筛查影响孕育的风险因素。 (三)风险评估 综合分析环境、家族遗传和孕前医学检查结果,评估准备怀孕夫妇是否存在导致出生缺陷等不良妊娠结局的生物、心理、环境和行为等方面的风险因素,区分高风险人群和一般人群,进行分类指导。 (四)咨询指导 遵循普遍性指导和个性化指导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孕前风险综合评估,有针对性地为计划怀孕夫妇开展孕前优生咨询和健康指导。 三、服务机构与人员要求 (一)服务机构要求 1.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由已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市计划生育指导中心承担。 2.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配合市计划生育指导中心开展相关服务,主要承担宣传发动、健康教育、基本信息采集、一般体格检查、一般人群咨询指导等任务。 3.村级计划生育服务室承担发放宣传资料、掌握目标人群信息、指导孕前自查、预约告知、配合随访等任务。 (二)房屋及设备要求 1.市计划生育指导中心设置健康教育室(人口学校)、孕前准备和咨询指导室、女性检查室、男性检查室、检验室、超声检查室、档案室等,配备必须的基本设备和设施,包括血尿分析仪、生化分析仪、酶标仪、显微镜、B超工作站和样本处理设施,以及血样储存设备。 2.乡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设置健康教育室(人口学校)、和咨询指导室、档案室等。 3.村级计划生育服务室设置宣传橱窗(栏、架)、孕前危险因素自查和健康教育室,配备资料存放柜。 4.所有机构服务环境应整洁、安静、温馨,达到“世代服务”要求,布局合理、方便群众,注意保护服务对象的隐私,防止交叉感染。 (三)人员要求 1.从事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人员,须具备医师资格并经培训合格。从事男性检查的人员,须为专业男科医师或者经专业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临床实验室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学历,并接受省级以上人口计生部门和卫生部门培训合格。 2.市计划生育指导中心应根据实际需要,配备数量适当、符合要求的男、女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医师、注册护士、合格的临床实验室专业技术人员和经过培训的健康教育人员。 四、工作流程 (一)确定目标人群 村级计划生育专干收集辖区内符合生育政策条件的拟怀孕夫妇信息,报乡级计生办。乡级计生办在民政、公安部门的配合下,汇总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准备怀孕夫妇名单,附结婚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报市人口计生委审核。市人口计生委核实确定辖区内免费服务对象,并将核实名单和免费优生服务卡发至乡镇计生办。 流动人口免费服务对象信息,由市人口计生委及时录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信息系统》,流入地、流出地人口计生部门共同据此核查服务对象资格。 参加生育保险的拟孕对象,凭生育服务证和单位介绍信参查。 (二)工作模式和流程 工作流程:村级信息收集、宣传倡导、孕前自查和预约告知→乡级信息传递、健康教育、一般体格检查、一般人群咨询指导→市级信息反馈、医学检查、高风险人群个性化咨询指导、早孕和妊娠结局随访工作。 服务流程:村计划生育专干负责收集辖区内拟怀孕夫妇信息,拟定应接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夫妇名单,入户发放孕前危险因素自查表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卡,协助市、乡镇(街道)技术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告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重要意义,动员、组织计划怀孕夫妇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服务站接受检查,并协助市、乡镇(街道)开展早孕和妊娠结局随访,收集不良妊娠结局信息,报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 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填写预约检查卡,开展健康教育、与计划怀孕夫妇签订知情同意书。开展一般项目体格检查,提供普遍性优生咨询指导,帮助所有适宜人群转诊至市计划生育指导中心进行医学检查。负责一般人群早孕及妊娠结局随访。 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负责为转诊的人群提供健康教育、孕前医学检查和孕前准备指导服务,给予个性化综合分析指导,或者提出医学建议、指导转诊和接受医学治疗。负责高风险人群早孕及妊娠结局随访。 (三)信息收集和管理 市、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妥善保存计划怀孕夫妇检查资料,注意保护个人隐私。按月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人数、检测结果、早孕及妊娠结局数据报送市人口计生委。市人口计生委按照《国家孕前优生项目技术服务工作月统计报表》、《国家优生项目妊娠结局月统计报表》要求,按规定将汇总数据报省人口计生委。 (四)经费结算流程 我市户籍政策内待孕夫妇(含流进人员)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实行免费检查,所需经费由市财政负担,每季由市人口计生委按每对夫妇240元的标准与市计划生育指导中心结算;城镇参加生育保险职工政策内待孕夫妇优生健康检查费用按每对500元标准由生育保险支付。 五、实施进度及质量管理 (一)实施进度 2011年1月起开始项目实施,从5月1日起汇总上报相关报表,及时向省、市汇报交流项目进展情况和积极探索解决存在的困难。 (二)质量管理 1.现场质控 市计划生育指导中心业务站长为现场监督员,负责现场质控。 2.督查指导 遵循分级负责、逐级把关的原则,市人口计生委负责监督管理并与省市协调,每周组织督查,并及时向省、市反馈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确保项目实施质量。 六、实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成立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市长任组长,财政、人口计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市人口计生委成立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实施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工作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财务和科技的副主任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市人口计生委科技科、财务室等相关科室人员。市人口计生委科技科负责技术服务管理,开展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管理相关信息。财务室负责资金管理,据实际服务人数逐人逐项核报,每季与市计划生育指导中心结算拨付一次专项资金。 (二)加强协调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不断形成合力,全面推动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建立信息平台,加强民政婚姻登记、人口计生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卫生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信息交流反馈,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三)加强技术支持。成立市多学科专家组成的技术指导小组,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巩固基础培训、强化专题培训、提升能力培训,为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优生咨询指导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四)强化舆论倡导。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宣传倡导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重要意义,营造重视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舆论氛围,引导群众接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五)加强督促检查。为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加强自我监管和检查,杜绝出现上报虚假信息、挪用专项资金等现象,市将不定期进行督导和抽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