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泰兴网欢迎您!  
  •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人文 > 政务 > 正文

少儿医保最高报销20万元

2011-08-24 浏览次数:

    9月1日起,市区进一步提高学生少年儿童医保水平,调整医保政策,最高可报销20万元,惠及10万大中小学生儿童。

    据介绍,少儿医保的结算年度为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同一结算年度内,少儿医保住院和门诊大病累计医疗费用封顶线从原来的10万元调整到20万元。超过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用,少儿医保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原来参保少儿住院起付标准一律为400元,现在我们按定点医疗机构等级确定起付标准,等级越高,起付标准越高,从而鼓励参保少儿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负责人易纯介绍,住院起付标准细分为:一级医疗机构400元、二级医疗机构600元、三级医疗机构800元,转外地医疗机构1100元。

    同时,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至6万元(含6万元):一级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80%;二级报销70%;三级报销65%;转泰州以外指定医疗机构就诊报销60%。6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符合医保管理规定的住院费用,由统筹基金统一报销60%。

    此外,因特殊专科疾病需转诊,经审核同意后至非定点外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符合医疗保险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50%。“这次,门诊大病报销病种新增了重症肌无力、红斑狼疮两个病种,加上原来的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等,报销病种达到6种。”易纯介绍,参保少儿因患这6种疾病在门诊进行专科治疗的医疗费用,经审核后按住院报销办法执行。患精神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办法,参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执行。

    此外,9月1日起,市区少儿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将从原来的90元调整为230元,少儿学生个人缴费仍为30元,财政补助由原来的每人每年60元上调为200元。同时,低保家庭、特困职工家庭子女可免缴参保费用。

    与其他医保险种不同的是,少儿医保“凭证报销”。参保学生儿童住院治疗时,需自己现金垫付医药费用,出院后再凭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出院记录、发票、用药明细清单、户口簿等分别到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住院结算手续。“预计年底前,少儿医保有望在定点医院实现实时刷卡结算。”易纯介绍。

    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提醒家长,2011-2012年度少儿医保申报缴费工作已全面启动,即日起,在籍学生儿童以学校、托幼机构为单位参保,由学校或托幼机构代征每人30元的参保费用。市区户籍的3个月以上婴幼儿和18周岁以下不在校的少年儿童,凭户口簿、1张1寸照片到所属街道社区劳动保障事务所集中登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