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创卫[2006]3号
市级机关各部门,泰兴镇人民政府,驻泰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9月25曰至11月30日,省爱卫办将组织对江苏省卫生城市的复审。复审主要采取暗访的形式,按照城市东、南、西、北、中五个方位,随机抽查。取得江苏省卫生城市的称号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首要条件。为确保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顺利开展,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10月上旬前组织一次环境卫生整治的大会战,重点为背街后巷、城郊结合部、农贸市场、“五小”行业和河道、建筑场地。做到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 二、全面整治建成区内交通秩序,规范门前“三包”和车辆摆放,确保城区内秩序井然。 三、加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力度。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勤督促、勤检查,对不符合卫生条件、管理制度不落实的单位,要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把长效管理措施落到实处。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将于1O月9日组织城市卫生拉网式大检查。
泰兴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 二00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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