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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申报泰兴市第一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通知

2011-05-12 浏览次数:

泰政办发〔2011〕71号

一区四园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是市政府专门设立的全市社会科学研究最高奖项,是展示社科学术成果和发现培养优秀人才的重要平台。根据《泰兴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开展泰兴市第一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现将评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本市作者自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社会科学成果,少数成果完成时间可放宽到2005年1月1日以后。

  2.社会科学成果包括:(1)在有统一刊号(ISSN、ISBN、CN)的报刊发表、出版社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专著、编著、译著,高校教材,辞书、工具书、注释本、点校本、汇校本、地方志、年鉴,科普读物,电子出版物(如光盘等),论文、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2)在港、澳、台地区或国外公开发表、出版的成果;(3)未公开发表的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

  3.所有申报参评的成果均为中文。

  4.申报人须是第一或第二作者,署名以版权页为准。

  5.一个作者最多可申报两项成果。

  6.再版的成果必须有30%以上内容为修订、增补的方可参评(须有证明材料)。

  7.“丛书”一般以单本参评。

  8.系列论文可以参评,但必须标题(或副标题)、发表刊物、主要作者相同。个人论文集可以参评。

  9.中小学教材、集体论文集不参加评奖。

  二、申报成果学科分类

  申报成果分为港澳台研究,国际问题研究,心理学,管理学,马克思主义,哲学,宗教学,语言学,中国文学,艺术学,历史学,考古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军事学,社会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教育学,体育科学,统计学,外国文学,决策咨询,综合研究25个学科,申报人应根据成果的内容,对照社科国家标准二级学科分类与代码,自行确定所属学科并作出准确选择。

  所有翻译类作品一律作为语言学成果申报。

  三、申报办法

  1.《申报表》、社科国家标准二级学科分类与代码从http://txxc.taixing.cn(泰兴宣传网)下载。

  2.申报人须提交《申报表》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成果原件1份(译著须附外文原版书一章)及有关该项成果的评价材料1份。《申报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离退休人员可由原单位盖章,社会人员由所在乡镇或街道、社区盖章)。

  四、申报时间

  4月26日至6月30日(双休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五、有关要求

  各乡镇、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发动,落实专人负责收集、推荐、整理和申报工作。泰兴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社科联,地址:市行政办公中心1103室,联系人:卜用庆,联系电话:87766228,电子信箱:txbyq@126m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