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费金山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泰政人〔2010〕6号 一区四园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费金山同志兼任泰兴市农村土地流转交易管理办公室主任; 常爱国同志兼任泰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何荣富同志兼任的泰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吉 勇同志任泰兴市港口管理局局长、泰兴市口岸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泰兴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其泰兴市港口开发管理办公室主任和兼任的泰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潘石泉同志兼任的泰兴市口岸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黄一祥同志兼任的泰兴市港口管理局局长职务; 卢正龙同志兼任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正局职); 袁 锋同志兼任泰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殷凯杰同志兼任泰兴市规划局副局长; 蒋卫兵同志任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局长(副局职,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算起)兼泰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褚亚军、鲍曙平二位同志任泰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韩纪平同志任泰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总工程师; 叶龙福同志任泰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孙 平同志任泰兴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免去其泰兴市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吴 剑同志任泰兴市商务局副局长(列王仁志同志之后),免去其泰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张永荣同志任泰兴市粮食局副局长,免去其泰兴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伯康同志的泰兴市审计局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严卫群同志的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蒋登华同志兼任的泰兴市财政集中支付中心主任职务; 何亚明同志任泰兴市科学技术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泰兴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熊 杰、吕天玉二位同志任泰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算起); 朱为祥、王余翔二位同志任泰兴市服务业发展局副局长(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算起); 黄克恭同志任江苏省黄桥中学校长(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算起); 陈 岳同志任泰兴市农村能源办公室主任(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算起); 孔 军同志任泰兴市虹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主任(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算起); 奚彩珠同志任泰兴市虹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分局局长(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算起)。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