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
201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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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政办发〔2010〕181号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和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期间,广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紧紧围绕“学赶苏南,跨越发展”和全面达小康的总目标,积极建言献策,较好促进了政府各项工作,为推进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科学、跨越、和谐”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进一步提高建议提案的落实解决率,近期,市政府办公室将会同市人大、政协相关工委,对今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考核,同时对答复承诺今年解决(A类)和承诺列入计划解决、逐步实施的建议提案(B类)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承办建议提案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单位)。 二、考核内容 今年检查考核的重点内容是:组织领导、办理制度、函件规范、办理质量、落实情况(见附件5)。 三、考核方法 采取专门考核和相对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查资料、看现场、走访代表委员等方法进行(对承办数量超过15件的单位实行专门考核,其他承办数量较少的单位相对集中)。 四、日程安排(附后) 五、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准备,认真做好各项迎检工作。 2.请各承办单位按照考核通知日程安排的时间,分管负责人和具体承办人员于当日上午8:30前或下午14:30前到指定地点参会。 3.请各承办单位认真总结本单位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做法,形成书面材料,同时将相关表格(附后)带会汇报。 此次考核结果将作为2010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 二○一○年十一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