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门诊慢性病增加20种
为提高广大慢性病患者基本医疗保障水平,解决这一特殊群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日前我市对医保门诊慢性病管理进行了调整,在提高门诊补助待遇的基础上,通过放开定点就医、购药、费用实行实时核报等措施,让全市慢性病患者充分享受到便捷、高效的服务。 我市在开展慢性病摸底以后,结合实际增加了慢性病种种类。在原有被确定的13种慢性病种类的基础上,再次增加了慢性病种类20种,明确了申报病种的程序和种类。让申报慢性病病种的参保患者,心里都装着一本“明白账”。 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我市还提高慢性病种补助标准。具体标准为:结算年度(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内因慢性病门诊就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参保人员自付累计超过500元以上的费用统筹基金报销70%,但统筹基金支付患一种慢性病的,在职人员每人每年不超过1000元,退休(职)人员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元;对参保人员同时患两种慢性病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在职人员每人每年为2000元,退休(职)人员每人每年为2400元;对参保人员同时患三种或三种以上慢性病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在职人员每人每年为2500元,退休(职)人员每人每年为3000元,通过政策的调整,进一步减轻了个人负担。 对慢性病这一特殊群体,我市在不断调整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还尽力为患者提供优质的服务。针对就医购药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较少的问题,我市社会保险管理处进一步放开定点机构,增设了20家定点零售药店,广大患者在全市所有的定点医疗机构和20家定点零售药店均可就医购药,实现了广大慢性病患者在家门口即可就医购药。 为方便参保慢性病患者在门诊诊疗及购药,市社会保险管理处实行集中核报,实时结算费用。每年的8-9月份集中报销上一年度的慢性病种费用。患者只需提供发票、处方以及病历就可办理。在此期间,被鉴定为慢性病种的参保患者凭处方和购药发票到医保窗口现场核报,确保慢性病种患者15分钟内拿到自己核报的费用。 【新闻链接】 其中慢性病种已增加到三十三种:糖尿病出现合并症、高血压Ⅲ期或高血压Ⅱ期出现合并症、各种慢性心衰、慢性阻塞性肺病、强直性脊柱炎、(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病毒性肝炎、肾功能衰竭、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塞)、帕金森氏病和帕金森氏综合症、恶性肿瘤晚期非住院服药、溃疡性结肠炎、重症肌无力、慢性萎缩性胃炎、扩张性心肌病、癫痫、原发性血小板增多或减少症、系统性血管炎、干燥综合症、淋巴结核、骨结核、视网膜黄斑变性、骨髓异常增生综合症、运动神经元病、硬皮病/系统性硬化症、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多发性肌炎/皮肌炎、骨髓纤维化、白塞氏病、银屑病、颅内良性肿瘤。 为方便就医购药,慢性病种参保人员购药除在定点医疗机构外,还可在以下20家慢性病种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泰兴城区:泰兴隆泰大药房、隆泰仁和大药房、隆泰西门大药房、仁源生医药商店西门药店、仁源生金鹏药店、仁源生苏中大药房、振泰大药房、大德生泰兴银杏大药房、悦康大药房、济豪药房、济康大药房、济盛大药房、仁源生仁义药房、阳光大药房、泰兴幸福大药房、东振药房 黄桥镇:黄桥仁源生药店、黄桥隆泰大药房、黄桥天天大药房、兴隆大药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