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新时期泰兴精神宣讲团的通知
2010-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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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委宣发〔2010〕17号
“一区四园”党工委,各乡(镇)党委,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各市直单位、驻泰单位(党组、总支、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第三次年会和全市党建工作会议精神,迅速掀起学习宣传新时期泰兴精神的热潮,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践行新时期泰兴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经研究,决定成立新时期泰兴精神宣讲团,并在全市各乡镇、部门、单位开展宣讲。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宣讲工作由市委分管负责同志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市社科联组织实施。宣讲团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市社科联的负责同志及理论宣讲骨干组成。
宣讲团团长:戴仁泉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宣讲团成员:张余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朱桂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社科联主席
王 翔 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卞维国 市社科联副主席
冯锦涛 市委党校校长助理、教育科长
蔡 芸 市委宣传部理论科长
卜用庆 市社科联秘书长
请各乡镇、部门、单位高度重视新时期泰兴精神宣讲工作,认真处理好工学矛盾、精心组织宣讲活动,并及时和宣讲团联系,做好宣讲有关事宜。
联系人:卜用庆,联系电话:87766228。
201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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