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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区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

2010-05-10 来源:泰兴网 浏览次数:

泰政发【2010】49号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切实解决市区交通秩序混乱、拥堵等问题,确保市区道路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加强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通告如下:

    一、禁止载货汽车、大型客车、拖拉机驶入东三环以西、根思路以南、江平路以东、南二环路以北形成封闭区域内(不含东三环路、根思路,含南二环路、江平路),在此区域内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禁止鸣号。禁止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机动三轮车驶入江平路以东、东三环以西、国庆路和中兴大道以北、大庆路以南形成的封闭区域内(含国庆路、大庆路、中兴大道),以上禁行时间为6:00—22:00。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驶入东三环路以西、北二环路以南、泰常线以东、南三环以北形成的封闭区域。

    二、客运车辆必须按指定线路进出泰兴市汽车客运站。城区以北片(泰州、高港、江都、扬州方向)的客运车辆沿江平路、北二环路进出站;孔桥、胡庄方向的农交中巴车沿泰宣线、泰常线、北二环路进出站;城区以南片(蒋华、七圩、曲霞、焦荡、新市方向)的农交中巴车沿江平路、北二环路进出站;城区以西片(过船方向)的农交中巴车沿泰过线、江平路、北二环路进出站;城区以东片(黄桥、河失等方向)的农交中巴车沿泰兴立交桥、S336东北绕城段进出站。

    三、每天7:00—8:30、11:00—12:00、17:00—19:00为市区交通高峰时段。

    四、市区鼓楼东路从镇海门大桥至长征路口划定为高峰时段单行道,在交通高峰时段禁止机动车辆由东向西行驶;市区鼓楼北路从大庆路叉口至鼓楼路叉口划定为高峰时段单行道,在交通高峰时段禁止车辆由北向南行驶。

    五、市区国庆路东西方向行驶的车辆在交通高峰时段行至万桥路叉口、羌溪路叉口、泰师路叉口时禁止左转弯,左转弯的车辆可行至国庆路与鼓楼路叉口及国庆路与济川路叉口绕行。府前路口由西向东及由北向南方向的车辆高峰时段禁止左转弯。

    六、市区范围内禁止违法停车,车辆需停至各类停车场及划定的临时停车泊位内,出租车必须在出租车临时停靠点内上下客。

    七、非下肢残疾人代步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只能用作残疾人代步工具,不得从事营业性载客载货。残疾人机动三轮椅车不准私自加装顶篷。

    八、严禁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和出门出窗经营。

    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市公安、城管、交通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对不服管理、阻挠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二〇一〇年五月八日起施行。

 

二〇一〇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