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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泰兴市第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2017-04-19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泰兴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开展泰兴市第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本市作者自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社会科学成果,包括:

  公开成果——在有统一刊号(ISSN、ISBN、CN)的报刊发表、出版社出版的社会科学类学术性的著作、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注释本、点校本、汇校本)、地方志、年鉴、普及读物、论文等;在港、澳、台地区或国外公开发表、出版的上述成果。

  内部成果——未公开发表的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

  2.所有申报参评的成果均为中文。

  3.申报人须是第一或第二作者,署名以版权页为准。

  4.一个作者最多可申报两项成果。

  5.再版的成果必须有30%以上内容为修订、增补的方可参评(须有证明材料)。

  6.“丛书”一般以单本参评。

  7.系列论文可以参评,但必须标题(或副标题)、发表刊物、主要作者相同。个人论文集可以参评。

  8. 集体编著的教材、集体论文集不参加评奖。

  二、申报成果学科分类

  申报参评成果分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学,语言学,文学,艺术学,历史学,法学,教育学,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新闻传播学,图书情报与文献学,决策咨询等15个学科评审组,申报人应根据其成果内容,对照《社科学科分类表》,自行作出准确选择。

  所有翻译类成果一律选择语言学组申报参评。

  所有内部成果一律选择决策咨询组申报参评。

  三、申报办法

  1.从http://www.taixing.gov.cn(泰兴政府网/信息公开/市政府办文件)或http://www.taixing.cn/(泰兴网/公示公告)下载《申报表》《社科学科分类表》。

  2.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成果原件2份(译著须附外文原版书一章)、论文复印件2份(包括刊物封面、目录、正文)。《申报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离退休人员可由原单位盖章,社会人员由所在乡镇或街道、社区盖章)。

  四、申报时间

  自即日起至6月30日。

  五、有关要求

  各乡镇(街道)、园区、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发动,落实专人负责收集、推荐、整理和申报工作。

  泰兴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社科联,地址:市行政办公中心1103室,联系电话:87766228,电子信箱:txbyq@126m

附件:
1.泰兴市第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
2.社科学科分类表

泰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