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泰兴网欢迎您!  
  •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人文 > 政务 > 正文

速看!泰州试点生育保险并入基本医保 “5险”变“4险”

2016-12-26 来源:人民日报、新华日报 浏览次数:

  人社部、财政部、卫计委起草的《决定草案》,拟定的12个试点城市分别是:河北省邯郸市、山西省晋中市、辽宁省沈阳市、江苏省泰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山东省威海市、河南省郑州市、湖南省岳阳市、广东省珠海市、重庆市、四川省内江市、云南省昆明市。

  目前,泰州市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558117人,已覆盖全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单位缴费比例现降为0.5%,职工个人不需缴费。职工只要没有特殊要求,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基本可以做到自己不花钱。

  “两险合并之后,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可以享受到生育保险的待遇。”据泰州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两项保险合并是基于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在医疗服务项目上有共同之处,特别是在医疗待遇支付上有很大共性。两者合并实施,符合社会保险一体化运行的要求,是推进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的一项改革尝试。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12月19日审议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河北邯郸市等12个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城市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

  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在作草案说明时表示,将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符合社会保险一体化运行的要求,有利于提升社会保险基金互济能力,更好地增强生育保险保障功能,有利于提高行政和经办服务管理效能,降低运行成本,是推进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的一项改革尝试。今年10月,国务院已原则同意《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

  草案规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在河北省邯郸市等12个城市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六条关于生育保险基金单独建账、核算以及编制预算的规定,将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和管理。试点实施期限为二年。对实践证明可行的,修改完善有关法律规定;对实践证明不宜调整的,恢复施行有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