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袁 锋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09-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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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党组,各乡(镇)党委,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各市直单位、驻泰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 市委决定: 明确泰兴经济开发区袁 锋、孙俊杰、朱建元、顾鹏程、蔡禄志五名同志为正局职干部; 王建武同志任中共泰兴市委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副书记(正局职),免去其中共泰兴市委组织员职务; 吴小平同志任中共泰兴市委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委员,免去其中共泰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职务; 冯 翔同志任中共泰兴市委黄桥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委员; 张建华同志任中共泰兴市委虹桥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委员; 陈余民同志任中共泰兴市委虹桥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委员; 王春华同志任中共泰兴市委虹桥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委员; 丁晓江同志任中共泰兴市委农产品加工园区工作委员会委员; 朱为祥同志兼任中共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 任国斌同志任中共泰兴市人事局党组成员,免去其中共泰兴市泰兴镇委员 会副书记职务; 孙晓复同志任中共泰兴市七圩镇委员会副书记; 李炳良同志任中共泰兴市蒋华镇委员会副书记、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特此通知。 2009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