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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高亚梓任泰兴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草案)

2006-04-03 来源:泰兴网 浏览次数:

(提请2006年4月3日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

    泰兴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依照《地方组织法》第44条规定,决定高亚梓为泰兴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