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政办发[2006]40号
市各委、局(公司)、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了解和掌握我市成年人体质状况,提高全民健身运动指导水平,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测对象 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监测项目 1、形态指标:身高、体重; 2、肌能指标:脉率、血压、肺活量、台阶试验; 3、素质指标:握力、坐位体前屈、纵跳(20一39岁)、闭眼单脚站立、选择反应时、俯卧撑(男子20一39岁)、一分钟仰卧起坐(女子20—39岁)。 三、监测时间 4月18日至5月18日。 四、监测地点 1、市文化艺术中心二楼后平台; 2、市工商局、地税局、邮政局、国土局、国税局、交通局、公安局、供电公司、烟草公司、电信公司监测点。 五、工作要求 根据泰委办[2003]13号文件精神,此次监测工作纳入今年市级机关“四个一”活动考核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1、各参测单位要明确一名分管负责人牵头组织,按照分解指标,动员和落实足额人员参加测试,并于4月l5日前到市级机关党委,按每人1O元缴纳监测工本费,领取体质监测票。 2、市级机关党委和体育局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做到热情服务,测试有序。要使用省体育局配备的新型体质测试仪,现场出具测试报告和健身运动处方,提供体质和医务咨询服务。 3、测试采取相对集中和上门服务方式。集冲测试单位,根据规定时间,安排专人带队,凭票参加测试,部门监测点,市体育局要提前做好接洽工作。规定时间内没有到点参加测试的,不予补测。
泰兴市人民政府 200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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