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唱响泰兴”“舞动泰兴”声乐舞蹈比赛的通知
泰委宣发〔2015〕24号 各园区、乡镇(街道),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2015中国泰兴金秋经贸科技洽谈会期间,我市将组织开展群众系列文化活动,旨在宣传泰兴、展示泰兴、营造氛围。现就举办“唱响泰兴”“舞动泰兴”声乐舞蹈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事组织 “唱响泰兴”“舞动泰兴”声乐舞蹈比赛由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广播电视台主办,市文化馆、市歌剧团承办。 二、赛事方案 (一)“唱响泰兴”——“泰兴好声音”声乐大赛 1.参赛对象及要求 凡在本市生活、学习、工作、创业的人,包括外国友人(专业艺术团体的声乐表演人员和专业院校的声乐教师除外); 参赛选手参赛年龄限定为10周岁至65周岁,设学生组(18周岁以下)和成人组; 参赛选手不限唱法(美声、民族、流行均可)包括合唱、重唱、独唱、组合演唱等。 2.比赛时间 初赛: 2015年10月10、11日 复赛:2015年10月17、18日 决赛: 2015年10月20日 3.比赛规则 本次歌赛共分三轮进行,即:初赛、复赛和决赛; 参赛选手报选歌曲演唱时长不超过5分钟;选手以组合演唱形式参赛时,人数不超过10人;合唱总人数不超过40人; 参赛歌曲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弘扬主旋律,歌颂祖国,热爱家乡。复赛和决赛的参赛曲目不能重复; 音乐伴奏带必须是U盘或CD格式,可自备伴奏乐器。 (二)“舞动泰兴”——广场舞大赛 1.参赛对象及要求 凡生活、工作在泰兴的广大市民,均可参赛,鼓励由市民自创、自编的舞蹈作品参赛。 参赛舞种:本次舞蹈大赛不限舞种和形式。 2.比赛时间 初赛: 复赛:2015年10月20日 决赛:2015年10月28日 3.比赛规则 动作整齐、内容健康、反映市民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选材新颖独特,具有一定的表演效果和艺术感染力; 音乐自备。音质清晰、尽量避免使用重复率高的曲目; 每位选手只能参加一个团队的表演,否则将取消团队比赛与获奖资格; 节目时间限定为5分钟以内。集体舞人数不超过40人。 三、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金奖、银奖、铜奖、优秀组织奖等,奖项个数将根据比赛报名情况由组委会决定。 四、评委组成 为体现公平公开办赛事,评委会将由市内具有知名度和专业水准的专家组成,评委将从表现力、创意性、技巧性等方面评分。 五、报名办法 各乡镇(街道)、各系统、企事业单位组织集体报名参赛,请于10月8日前将参赛选手报名表报送市文化馆;个人报名请直接到市文化馆九楼大型活动部填写报名表。 地址:市文化艺术中心九楼 电话:87631459 六、相关要求 “唱响泰兴”“舞动泰兴”声乐舞蹈比赛时间紧、要求高,请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精心准备,广泛发动,组织精干力量报名参赛,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此次大赛,让更多的人展示才艺,力争把本次大赛办成高标准、高水平的一次全民赛事,推动群众文化活动的蓬勃开展。 中共泰兴市委宣传部 泰兴市总工会 泰兴市教育局 泰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泰兴市广播电视台 2015年9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