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政人[2006]2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局(公司)、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焦国庆同志兼任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黄桥工业园管委会主任; 张茂俊同志兼任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黄桥工业园管委会副主任; 林 楠同志兼任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城东工业园管委会主任; 黄秀峰同志兼任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城东工业园管委会副主任; 叶和林同志兼任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城东工业园管委会副主任; 刘国成同志兼任江苏省泰兴虹桥工业园管委会主任; 董剑东同志兼任江苏省泰兴虹桥工业园管委会副主任; 张建华同志兼任江苏省泰兴虹桥工业园管委会副主任; 刘 萍同志任泰兴镇人民政府镇长助理(副镇级); 王网生同志兼任泰兴市公安局督察长; 蔡 林同志任泰兴市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其兼任的泰兴市公安局督察长职务; 曹子清同志任泰兴市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其泰兴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王扣发同志任泰兴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大队长; 免去丁建国同志的泰兴市河海科技工程集团公司副经理职务; 朱熔华同志任江苏省泰兴中学副校长(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算起); 陈民生同志任泰兴市第一高级中学校长(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算起)。 特此通知。
泰兴市人民政府二00六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