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政人[2006]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局(公司)、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肖如平同志任泰兴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副局长(正局级); 免去张玉生同志的江苏河海疏浚工程集团公司副经理职务; 殷荣庚同志任泰兴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泰兴市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副经理职务; 蒋 成同志任泰兴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泰兴市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副经理职务; 蔡 峰同志任泰兴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泰兴市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副主任科员职务; 鞠金玉同志任泰兴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泰兴市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副主任科员职务; 翁振兴同志任泰兴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泰兴市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副主任科员职务; 丁邦年同志任泰兴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泰兴市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副主任科员职务; 倪道仁同志任江苏中兴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免去王和平同志的泰兴市建工局副局长职务; 封同生同志任江苏中兴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泰兴市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副经理职务; 周荣生同志任江苏中兴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泰兴市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副经理职务; 张松林同志任江苏中兴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泰兴市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副经理职务; 免去尹必辉同志的泰兴市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副主任科员职务,保留副局级(到江苏中兴建设有限公司工作)。 特此通知。
二00六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