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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5.12防空防灾试鸣警报通告

2015-05-06 浏览次数:

泰政发〔2015〕44号

  为了使广大市民熟悉、掌握防空防灾警报信号,提高辨识能力,进一步增强全市人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和国防观念,根据国家《防空法》有关规定和省、泰州市的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于2015年5月12日(全国防灾减灾日)上午10:00至10:30在城区和各乡镇(街道)试鸣防空警报。

  警报鸣放依次为: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周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周期;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请各乡镇(街道办)及市各新闻单位在鸣放前认真做好宣传工作。

  特此通告。 

泰兴市人民政府

2015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