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泰兴市市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办法》将于什么时间开始实施?
市物价局局长王春中:《泰兴市市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办法》在完成征求意见、召开听证会等规定程序的基础上,经市政府第二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从2015年4月1日起施行。
记者:《泰兴市市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办法》与市政府2003年印发的《泰兴市市区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管理实施细则》有何区别
市物价局局长王春中:《泰兴市市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办法》对征收范围、征收主体、征收对象、征收方式、征收标准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和规范,是对《泰兴市市区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管理实施细则》的调整、细化和完善。如将过去的生产经营垃圾处理有偿服务收费合并到生活垃圾处理费中,并针对营业面积的大小确定不同的征收标准。
记者:市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的范围和对象有哪些?征收的费用主要用于哪些方面?
市物价局局长王春中:《泰兴市市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办法》明确:本市市区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企业、居民(含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和个体经营者,均应按规定缴纳市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的生活垃圾处理费,用于补偿市区生活垃圾实行无害化集中处理所产生的收集、运输和处置费用。
记者:市区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标准是怎样确定的?
市物价局局长王春中:市区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标准是由市物价局会同市城管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价格决策法定程序,在组织外出学习考察、广泛征求我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于2014年10月29日召开听证会后,形成方案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批准的。
记者:《泰兴市市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办法》的出台是否会加重居民负担?
市物价局局长王春中:《泰兴市市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是对市政府2003年印发的《泰兴市市区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管理实施细则》内容的细化,居民缴费标准并未提高。每户家庭按每月5元的标准缴纳,全年缴纳费用为60元。以三口之家为例,平均每人年缴费数额为20元,对普通家庭影响微乎其微。
记者:是否所有机动车辆都要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市物价局局长王春中:《泰兴市市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办法》明确,只有客货营运车辆(不含城市公交车、出租车)才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而市民用于代步的私家机动车辆不用缴纳。
记者:为什么要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
市城管局局长张银德:(一)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是国际国内通行规则,也是“谁污染谁付费、谁受益谁付费”和“垃圾产生者对垃圾处理承担责任”原则的具体体现。我市从2003年起就开征了生活垃圾处理费。(二)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既解决了垃圾处理的部分费用,也是市民履行义务、参与管理、爱护城市的具体表现。同时,也更进一步要求我们城管部门履职尽责,继续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的优良传统,竭尽所能将城市主次干道和80条河道保洁好,并努力延伸服务范围,尽最大可能提高市区卫生保洁水平,提升市民群众的满意度。
记者:我市市区生活垃圾处理基本情况怎样?《泰兴市市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办法》出台前,我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情况如何?
市城管局局长张银德:我市市区生活垃圾以前主要采用简易填埋的方式,2011年6月29日采用BOT方式建成的生活垃圾焚烧供热项目运营后,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每吨直接处理成本比简易填埋增加了110元左右。而从近几年来看,收费情况并不如人意,2011年216万元,2012年275万元,2013年345万元。而经市物价局成本监审,2013年市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成本为3568.7817万元。以往征收到的费用占生活垃圾处理费总成本的比重不足十分之一。
记者: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的主体是谁?征收方式有哪些?
市城管局局长张银德:《泰兴市市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办法》明确,泰兴市城管局是市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部门,可采取委托代收和直接征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采取委托代收方式的,由市城管局对委托代收单位出具书面委托书。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委托市财政局代收;其余单位及建筑施工企业,委托市地税局代收;进入市区的船舶和客货营运车辆,分别委托市水务局、市交运局代收。此外,为方便市民群众缴费,参考国内好多城市的做法,对使用自来水的住户,由市自来水公司在住户缴纳水费时代收。
记者:生活垃圾处理费与卫生保洁费是不是一回事?
市城管局局长张银德:两者不是一回事。生活垃圾处理费是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用于补偿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无害化处理的费用。而卫生保洁费则是社区、村对背后街巷、郊区行政村和无物管小区以及其他需要保洁的区域实施卫生保洁而收取的一项有偿服务劳务性收费。通俗地讲,就是帮助打扫卫生而收取的部分劳务费。如2014年,市济川街道办组织社区、村对上述区域实施卫生保洁,年度经费约900万元,采取了市政府、济川街道办、村(居)和市民群众四方共同负担的方式,其中,市政府拿出了近500万元实施以奖代补,向市民群众收取的卫生保洁服务费总额不足100万元。
记者:对不按规定缴纳或拒不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单位和个人,如何处理?
市城管局局长张银德: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的,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拒不缴费的,由市城管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追缴和依法处理。当然,我们相信,广大单位和市民群众会以市区为家,自觉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共同管理好我们的家园。
记者:对一些特殊群体是否有优惠政策?
市城管局局长张银德:《泰兴市市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办法》明确,低保户、五保户、城市“三无”老人及优抚对象等特困群体,每年凭市人社、民政、总工会等部门的有效证明,经市城市管理局审核确认后,免缴生活垃圾处理费。停产企业和各类社区福利机构,每年由市城市管理局和委托代收单位审核确认后,免征生活垃圾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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