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印发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纲要的通知
附件4: 泰兴市农副产品加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纲要 农副产品加工业是我市的传统支柱产业和民生惠农产业。为应对金融危机影响,落实中央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总体要求,扩大产业规模,推动产业升级,加快产业集聚,确保农副产品加工业平稳较快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纲要。规划期为2009-2011年。 一、产业现状 “十一五”以来,我市农副产品加工业规模不断扩大,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逐步提高。2008年实现销售收入35.43亿元、利税2.36亿元,分别占全市列统工业的7%和4.7%,其中粮食及油料加工销售收入32.61亿元,占全市农副产品加工的92%。现有规模以上农副产品加工企业31家,其中粮食加工企业16家、油料加工企业3家、猪副产品加工企业4家、银杏加工企业5家、饲料和秸秆加工企业3家。拥有年加工面粉70多万吨、食用油脂20多万吨、银杏1500吨、饲料5万吨的生产能力,初步形成了粮食、油料、生猪、银杏等农副产品加工产业体系,以及新良面粉、苏中制粉、华东油脂、中纺油脂、马斯特华克、恒鑫肠衣等一批成长性企业群体。“苏三零”小麦粉被评为中国名牌产品,“苏三零”挂面和“苏三零”牌、“雪霞”牌商标分别被评为省名牌产品和省著名商标;泰兴白果为全国唯一“白果证明”商标和原产地域保护产品。但从总体上看,我市农副产品加工仍处于初级阶段,与特色农副产品深加工要求相比,结构性矛盾和问题比较突出:一是产业布局比较分散,集约化程度不高,农副产品的转化率和增值率偏低;二是企业规模小,自主创新能力较弱,产品、技术、人才优势不够明显;三是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不高,缺乏产业链中的高端产品,尤其是银杏深加工的综合竞争优势没有得到应有发挥;四是农副产品加工业与现代高效农业和规模养殖业的发展不相匹配。 二、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农副产品加工产业振兴战略,加快绿色制造、质量安全、自主创新和品牌建设,健全检疫检验、质量控制保障机制和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加快市农产品加工园区配套功能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产学研联合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农副产品加工项目和优势企业产业化、规模化、基地化发展。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增强产品竞争优势,促进我市农副产品加工业优化升级和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结构调整与产业升级相结合。瞄准市场高端产品发展趋势,高起点调整优化产品结构,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和产业链延伸,强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提升产业综合实力和抵御风险能力,推动农副产品加工业在调整振兴中加快发展。 2、坚持自主创新与技术改造相结合。加快企业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和产学研联合,促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转化,加大农副产品深度开发力度,引导国内外各类资本参与产业项目建设和前沿技术研究,不断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3、坚持产业集聚与优化布局相结合。加快市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合理有效配置资源,推进产业项目和加工企业园区化、集群化发展。健全产业配套体系,不断提高产业集中度,努力形成科学发展和布局合理的现代产业体系。 4、坚持市场主导与政策扶持相结合。充分发挥资源、区位和市场优势,大力开发符合市场需求的农副产品和加工产品,巩固传统市场,拓展新兴市场,扩大市场份额。整合要素资源,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以农产品加工园区的功能建设和农副产品加工业的快速发展,带动高效农业和规模养殖业同步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11年,力争全市农副产品加工业规模总量达100亿元(其中市农产品加工园区30亿元)以上。年加工生产面粉、大米总量达85万吨(其中高档专用粉占40%)以上,食用油脂达60万吨、饲料蛋白达40万吨以上,开发利用银杏果2500吨、叶1500吨、花粉10吨以上。培育规模总量达10亿元以上企业2家、5亿元以上企业5家、亿元以上企业15家、5000万元以上企业20家。争创中国驰名商标1件、省著名商标1件,省名牌产品3个;国家有机产品(食品)认证1个,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家。 三、主要任务 1、粮食加工。依托市农产品加工园区以及中粮、苏粮、新良等龙头企业,重点发展弱筋小麦食品专用粉、银杏营养专用粉及方便、休闲、保鲜、保健深加工系列食品,推进粮食加工由初级产品向高、新、特、优终端产品方向发展,提高资源利用综合效应。大力发展饲料加工业,加快参皇集团家禽饲料等项目的开工建设。推进原料供应基地建设,通过粮食加工扩张带动高效农业和规模养殖业就地转化升值和农民增收,提升行业综合实力和发展水平。力争到2011年,规模总量超30亿元。 2、油料加工。以华东、中纺、新海、春之谷、中苏储等油脂加工及储运企业为主体,加强棕榈油、大豆油、菜籽油等食用油脂的加工、分装、储存、中转和期货交易,提高包装油品比重。加快天然VE产品的延伸开发,扩大生产规模,改变生产和消费结构。加快推进振华油脂的日处理3000吨油料、华东油脂的棕榈油分提及包装生产线、中纺集团的精炼油扩产等项目建设,全力打造成为长江中下游地区食用油脂加工基地和贸易集散基地。力争到2011年,规模总量超50亿元。 3、畜禽产品加工。以市农产品加工园区为载体,重点发展生猪和家禽屠宰、分割、速冻、微波、保鲜、中西快餐等方便休闲食品,做大总量规模。以恒鑫肠衣、学中制鬃等企业为重点,加快采用国际标准,提高肠衣、鬃刷产品质量和档次,扩大生产规模和出口量,恒鑫、学中年销售收入力争突破1.5亿元和1亿元。加快鸿鹰食品的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项目的投产达效和市场开拓。通过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升全市畜禽产品加工业在苏中地区的主导地位。力争到2011年,规模总量超10亿元。 4、银杏深度开发。重点推进银杏果、叶、外种皮的应用、生产科技攻关和产业化。加快同源堂、宣堡生物、实隆生物、延令食品等企业的银杏胶囊、黄酮甙、银杏酒、银杏饮料等系列产品优化升级。通过研发、加工、提取、转化,不断延伸产业链,实现规模化生产,使全市银杏产业在产品研发、经济增长和竞争力等方面有较大突破。力争到2011年,规模总量超5亿元。 5、果蔬加工。以市农产品加工园区为核心,以全市40万亩高效设施农业和新街镇瓜果蔬菜(国家绿色产品)规模种植基地等为龙头,加快发展各种果蔬产品的储运、保鲜、腌制、冷冻、脱水及新型果蔬食品的加工和产业化,进一步提高产品品质和附加值,扩大绿色品牌食品的国内外市场份额。力争到2011年,规模总量超3亿元。 6、秸秆综合利用。加快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推进绿色无公害有机生物肥料和木炭等产品的开发与生产。重点抓好市农产品加工园区有机肥料项目的引进与建设,加强产品的推广应用,有效改良土壤结构,提高农副产品和食品质量。加快鼎立科技、宝祥再生等企业的生物质成型燃料技术攻关。加强秸秆深度开发利用,拓展应用领域,扩大产能规模,提高经济社会效益,保护和提升生态环境。力争到2011年,规模总量超1亿元。 四、保障措施 1、强化指导协调。建立市农副产品加工产业调整和振兴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规划指导和组织协调。加强市农业、发改、经贸、环保、食品检疫、国土和农副产品加工园区等部门间协调合作,优化农副产品加工产业项目、基地和集群的审批环节,努力降低投资成本。加强企业、行业运行动态分析和预警预测,及时帮助协调解决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为农副产品加工业调整和振兴开辟“绿色通道”和提供“直通车”服务。建立农副产品加工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促进行业有序发展。 2、提升产业层次。以加快发展区域特色产业为目标,多着并举推进项目建设和产业升级。一是支持市农产品加工园区开展针对性的产业招商活动,引进国内外各类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产业高新项目开发与建设,全力打造最具发展潜力的特色产业链。二是引导企业围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节能减排、提升产品质量、改善生产条件等方面进行技术改造。推进产学研联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升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三是强化落后产能退出机制,扶持龙头企业和优势产品振兴,推动传统农副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全面提升产业发展的整体水平。 3、推进产业集聚。加强土地集约利用,合理整合优势资源,加快推进市农产品加工园区公共服务配套体系建设,实现资源共享。鼓励和支持涉农产品加工企业实行兼并重组和整体搬迁,引进实施新的产业项目和新办企业一律按照飞地财税分成政策落户到市农产品加工园区,进一步提升产业集中度,形成上下游配套的产业集群,使市农产品加工园区真正成为推动特色产业发展的集聚区。 4、培育特色品牌。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强化食品加工安全监测和自主品牌建设,推进农副产品无公害、标准化加工生产。加强原料检验、生产过程动态监测和产品出厂检验等环节质量控制,以及对产品和原料中的农残、药残、重金属的监控和分析。建立健全食品质量认证和标识制度,完善食品标准体系,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保障产品使用和食品安全。大力推进品牌创建工作,努力形成一批在国内外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名牌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驰(著)名商标,放大名牌效应,以品牌优势赢得竞争优势,不断提升我市农副食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5、加强市场开拓。坚持内外并重,加快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继续巩固优势传统市场,积极开辟新兴市场,扩大营销网络和销售领域,实行营销战略联盟。切实把握国内外市场动态,提高对市场需求的快速反应能力,有效应对贸易摩擦,千方百计赢得市场主动权和扩大贸易成交量,提高产品的市场覆盖面和占有份额。 6、落实配套政策。认真落实国家增值税转型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以及农产品初加工项目可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优先保障科技含量高、投资规模大、产业关联强、对经济带动作用明显的农副产品加工项目土地供应和信贷需求。优先推荐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省市规划纲要要求,对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有重大影响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和特色基地申报国家、省各类财政专项引导资金计划,并在市财力许可情况下给予资金配套支持。按照惠农扶企、区别对待的原则,对市农产品加工园区及加工企业在地方综合规费及土地价格等方面实行重点倾斜和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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