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泰委发[组字]63号
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党组,各乡(镇)党委,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各市直单位,驻泰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 经研究,决定: 丁光明同志任中共泰兴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免去其中共泰兴市市级机关委员会书记职务; 沈惠彪、刘荣华二同志任中共泰兴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吴 斌同志任中共泰兴市政协党组成员; 陈 军同志任中共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 免去刘荣华同志的中共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职务; 黄红旗同志任中共泰兴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系统委员会书记,免去其中共溪桥镇委员会书记职务; 免去张 乐同志的中共泰兴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系统委员会书记职务; 孟瑞林同志任中共泰兴市市级机关委员会书记; 王长健同志任中共泰兴市委组织员,免去其中共泰兴市市级机关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李国华同志任泰兴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免去陈培才同志兼任的泰兴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陈 进同志的中共泰兴市委宣传部副主任科员职务; 孙 钬同志任中共江苏省泰兴中学委员会副书记; 免去黄银生同志的中共江苏省泰兴中学总支部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潘井亚同志任中共泰兴市委研究室副主任; 免去黄宝胜同志的中共泰兴市委办公室副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吴春华同志的中共泰兴市委办公室副主任科员职务; 季维锡同志任中共泰兴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 茅建亚同志任中共泰兴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免去陈志军同志的中共泰兴市科学技术协会党组成员职务; 王建武同志任中共泰兴市委组织员,免去其中共曲霞镇委员会副书记、纪委书记职务; 免去尹松林同志的中共泰兴市委组织员职务; 免去朱建琪同志的中共泰兴市委组织员职务; 蔡根锁同志任中共泰兴市供销系统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免去封卫东同志的中共秦兴市供销系统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袁国庆同志任泰兴市城市管理 行政执法大队教导员,免去其泰兴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教导员职务; 朱振和同志任中共泰兴市总工会党组成员; 张玉生同志任江苏河海疏浚工程集团公司工会主席; 李 园同志任泰兴市经济贸易系统工会主席; 免去尤泰生同志兼任的泰兴市经济贸易系统工会主席职务; 免去何爱凤同志兼任的泰兴市妇女干部学校副校长职务; 张红霞同志任中共溪桥镇委员会书记; 焦国庆同志任中共黄桥镇委员会副书记; 免去刘敏谨同志的中共黄桥镇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马志刚同志任中共泰兴镇委员会副书记; 免去王晓云同志的中共张桥镇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沈连明同志任中共刘陈镇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特此通知。 中国共产党泰兴市委员会 200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