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省、市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求,稳步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根据省、市文件精神,我市将从3月起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水平,基础养老金由80元/人·月提高至90元/人·月,待遇享受时间从2014年1月1日算起。
我市目前60周岁以上、参加并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数达19.34万人,仅提高基础养老金一项,财政全年预计增加支出2300多万元。